身份证遗失登报应该如何办理?
2021-12-16 11:54:56 来自:四川日报刊登 浏览次数:626
近期,我看到有网友提出这样的疑问:身份证遗失登报应该如何办理呢?针对该问题,诸位不妨看看如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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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遗失登报)
首先,大家需要记住的是,身份证丢了其实是无需登报的。不过,需要申报遗失,并申请补领新证件即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且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咱国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所以,对于“身份证遗失”这种情况,需要赶紧去申报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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