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件遗失了需要登报声明?

2021-10-09 17:44:22  来自:四川日报刊登 浏览次数:540


登报主要有两个目的: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对该被丢失证件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声明要尽早,同时成都登报挂失平台提醒要搞清楚哪些证件遗失了需要登报声明。


遗失登报公示

公章,名章,财务章发票以及营业执照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机构代码证,公司注销,公司减资,公司清算,公司吸收,公司分立,公司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些企业证件丢失,必须登报声明遗失或是声明公告。

房产证,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公产的承租证:丢了房产证,户主必须登报声明。房屋的土地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购房三联单,购房票据等等。

就业登记证:按照规定,就业登记证每年都要年审,如市民不慎丢失,也必须登报声明遗失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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