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遗失怎么进行登报公示?

2021-09-28 17:32:40  来自:四川日报刊登 浏览次数:515


如果遗失了手里的不动产权证证书,原持有者将面临不能买卖过户、不能抵押、不能及时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及不能办理继承等手续的困境。提交补办申请之后,要及时进行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那么具体的格式是怎样的呢?成都登报挂失平台提供如下参考格式:


遗失登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XXXX因保管不善,将XX用(XX)字第XXXX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废。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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